金昌市水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金昌市水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和《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等要求规定编制。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 2021 1 月 1 日起 2021  12  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金昌市水务局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址http://swj.jcs.gov.cn/zwgk/zfxxgknb/art/2022/art_079abb61aa304a5c8c4fd8f790ef5ba0.html)下载。如有疑问,请与金昌市水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935-8212238。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形态领域信息等方面工作进行分析研判,提出解决措施,推进工作落实。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具体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受理、办理、咨询和其他工作任务。

(二)落实规章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我局坚持以贯彻落实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为重点,结合水利工作实际,认真落实信息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充分利用市水务网站,及时将信息公开目录、年度工作报告在网上公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按要求对全市重点工作、重大水利项目建设、河湖长制、政策措施落实和为民办实事情况进行公开,做到按政策办理、按制度办事,阳光操作,公开透明。

(三)严格要求,推进财务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统一财务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的内容、科目层级、报表格式,公开了2021年局机关和市引硫济金工程管理局收支决算情况,以及202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四)以便民利民为宗旨,深化办事公开一是根据国家、省、市的要求,全面衔接水利部和省水利厅下放、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权力事项,我局现有权力事项27项(行政认可事项16项,其他权力事项1项,公共服务事项10项),已按照统一标准,编制了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明确了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以标准化促进我局行政审批规范化和便捷化。二是窗口共受理业务45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27件,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5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4件,取水许可2件,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2件,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1件,水库汛期安全调度运用计划审批1件,水利工程开工报告备案1件,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申报1件,安全监督属地备案1件),办结45件,办结率为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度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累计公开各类信息142条。更新政策法规动态9条、发布政策解读动态3条、重点领域信息21条、财务决算信息1条、行政审批信息23条、其他政务动态信息31条、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通过微信平台发布137期、698条信息,信息跟新迅速,做到了周周有更新,累计浏览量达70189。通过政务抖音发布政务短视频51个,累计浏览量达5336。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还需要充实,部分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有一些距离;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还需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三是政府信息公开途径还不够多,渠道还不够畅通,水利部门和基层群众之间的信息互动还不够。四是工作流程还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二)改进具体措施。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增加了对水利工程建设等群众普遍关心信息的公开;二是细化信息公开目录,扩大信息公开效果,不断畅通信息公开渠道,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加强网站建设。围绕水利工作和公众关注热点,通过意见箱、网上调查等方式,征集公众意见建议。重要政策法规出台后,及时在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做好释疑解惑工作。四是完善工作流程,对所有水行政审批项目都相应制定了办事流程图和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办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