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有关水利工程管理条例、规章对引硫济金工程实施运行维护管理;按青甘两省有关协议,负责对引水量的计量观测、水资源费的上缴;负责与水源所在地有关部门、有关事项的联络、协调工作;按市政府有关规定向工业用水管理单位解缴工业水费的上缴部分,并负责建设期贷款本息的偿还;按市水务局计划,做好引水工作;负责水源地的环境保护。